为进一步完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相关制度,提高在职硕士人员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开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检查的通知》(学位办〔2011〕43号)和重庆市学位办相关文件精神,电研院按照学校要求开展了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自查工作。
10月27日下午,东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报告会在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召开,王秉中副院长、汪利辉处长、相关专家出席了会议。
邱会中副院长就自查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并报告了电研院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会后,相关教务负责人和专家按照自查指标体系,对招生教务资料进行了细致的检查。电研院在职研究生培养教育管理文件、报名录取资料、课程教学资料、学位论文等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得到了专家组的一致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