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2012年2月22日院长办公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接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现已对“接待资源申请表”(见附件)进行完善,现对相关事项予以说明:
1、 认真填写表格各事项,提前交至院务部以便于统一安排;
2、 需主管院领导参与的,在表格中说明,并提前与主管领导沟通;
3、 需其他院领导参与的,在表格中说明,由院务部协调安排;
4、 各部门接待时应主动撰写新闻稿件并建议发稿媒体。
特此通知
院务部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