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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院领导分工及机构设置调整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5-01-20 10:53:16  【打印此页】  【关闭

各部门:

根据2015年第一次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对电研院机构设置、院领导分工进行如下调整:

一、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机构设置

 1、职能部门:院务部(含财务室)、公共管理部、科技创新部、企业发展部(成电创新公司);

 2、事业部:教育培训事业部、中小微企业服务事业部。

(二)部门职责说明

1、职能部门

院务部

院务部行政办公室

 (1)负责行政、接待、会务;

(2)党团工作;

(3)工会;

(4)负责宣传工作;

(5)负责ISO及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印章管理;

(7)负责车辆管理和司机工作。

院务部人力资源室

(1)劳资管理;

(2)人才工作;

(3)目标任务管理、绩效考核;

(4)员工培训;

(5)日常管理,包括考勤、社保、公积金、法律事务等。

 院务部财务室

(1)研究院财务管理,各部门预、决算编制及管理;

(2)成电创新财务管理,投融资管理;

(3)参与科技项目经费预、决算编制及管理;

(4)协助科创部进行项目经费配套请款工作;

(5)协助孵化公司财务管理,及时收集和上报孵化公司财务报表;

(6)固定资产台账管理。

科技创新部:

(1)项目申报

①包括重大、重点、一般项目策划;

 ②项目及配套经费请款;

(2)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立项、项目经费管理、项目过程管理、项目验收;

(3)成果管理与报奖;

(4)科技成果转化;

(5)科技服务;

(6)技术联盟、技术协会工作。

企业发展部(成电创新公司)

(1)为孵化、参股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2)企业孵化、项目孵化;

(3)平台、产业联盟、产业协会工作;

(4)对外投资管理;

(5)孵化、参股公司管理;

(6)孵化园区建设及管理。

公共管理部

(1)研究院大楼报建;

(2)设备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

(3)后勤及物业管理;

(4)公共实验室管理。

2、事业部

     按各自专业方向,实现目标任务。

二、院领导分工

1、院长陈雷霆

    主持电研院全面工作;

2、副院长吴贻昀

    负责联系东莞市政府和企业;

3、直属党支部书记兼副院长贺知明

    分管院务部、企业发展部、直属党支部、教育培训事业部,并作为研究院财务负责人;

4、副院长李广新

    分管公共管理部;

5、副院长梁勇

    分管科技创新部、中小微企业服务事业部。

    以上工作调整即日生效。

    特此通知。

 

 

东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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