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2013年第9次院长办公会决定,对下列岗位进行调整。 一、 院务部林华娟同志调任企业发展部副部长,从7月1日起执行,岗位试用期3个月; 二、 院务部胡敏超同志调整为院务部部长助理兼人力资源室主任,从7月1日起执行,岗位试用期3个月。
特此通知。
东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