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2015年第一次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对电研院机构设置、院领导分工进行如下调整:
一、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机构设置
1、职能部门:院务部(含财务室)、公共管理部、科技创新部、企业发展部(成电创新公司);
2、事业部:教育培训事业部、中小微企业服务事业部。
(二)部门职责说明
1、职能部门
院务部
院务部行政办公室
(1)负责行政、接待、会务;
(2)党团工作;
(3)工会;
(4)负责宣传工作;
(5)负责ISO及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印章管理;
(7)负责车辆管理和司机工作。
院务部人力资源室
(1)劳资管理;
(2)人才工作;
(3)目标任务管理、绩效考核;
(4)员工培训;
(5)日常管理,包括考勤、社保、公积金、法律事务等。
院务部财务室
(1)研究院财务管理,各部门预、决算编制及管理;
(2)成电创新财务管理,投融资管理;
(3)参与科技项目经费预、决算编制及管理;
(4)协助科创部进行项目经费配套请款工作;
(5)协助孵化公司财务管理,及时收集和上报孵化公司财务报表;
(6)固定资产台账管理。
科技创新部:
(1)项目申报
①包括重大、重点、一般项目策划;
②项目及配套经费请款;
(2)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立项、项目经费管理、项目过程管理、项目验收;
(3)成果管理与报奖;
(4)科技成果转化;
(5)科技服务;
(6)技术联盟、技术协会工作。
企业发展部(成电创新公司)
(1)为孵化、参股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2)企业孵化、项目孵化;
(3)平台、产业联盟、产业协会工作;
(4)对外投资管理;
(5)孵化、参股公司管理;
(6)孵化园区建设及管理。
公共管理部
(1)研究院大楼报建;
(2)设备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
(3)后勤及物业管理;
(4)公共实验室管理。
2、事业部
按各自专业方向,实现目标任务。
二、院领导分工
1、院长陈雷霆
主持电研院全面工作;
2、副院长吴贻昀
负责联系东莞市政府和企业;
3、直属党支部书记兼副院长贺知明
分管院务部、企业发展部、直属党支部、教育培训事业部,并作为研究院财务负责人;
4、副院长李广新
分管公共管理部;
5、副院长梁勇
分管科技创新部、中小微企业服务事业部。
以上工作调整即日生效。
特此通知。
东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