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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博士后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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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04-27 17:3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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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博士后培养工程实施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2日
电子科技大学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东莞市人民政府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中国·松山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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